手机看新闻
[摘要] 位处阜阳城心的商务地标——置地·双清湾中心,经过一年多时间的精心雕琢,主体结构已经封底,精装样板层也已完工,即将在7月31日荣耀绽放!
商务写字楼就像经济晴雨表,印证着一个城市的未来,同时能够吸引人流、物流、资金流、信息流。跨越经纬,在纽约、上海、合肥等城市都有著名的商务地标。
位处阜阳城心的商务地标——置地·双清湾中心,经过一年多时间的精心雕琢,主体结构已经封底,精装样板层也已完工,即将在7月31日荣耀绽放!这标志着这座比肩世界500强标准的写字楼进入一个新的阶段,阜阳城心商务新名片,有了更直观的展示!
(置地·双清湾中心规划效果图)
高端写字楼标杆
圈粉领袖企业
安徽置地一直是高端写字楼项目的代名词。22年来,在坚持打造区域地标的同时,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,紧扣客户实际需求;为企业深入考量写字楼品质,力求为客户提供更好的使用体验,成为众多世界500强企业落址安徽的办公场所。
国际知名科技制造企业西门子2005年入驻财富广场,他们表示:“很多写字楼刚搬进去的时候光鲜亮丽,可等过几年再看,外立面就开始老旧破损,这对于入驻企业的形象是很大的影响。我们外企对选择办公地点设定了很多标准,只有安徽置地这样的专业商务楼宇开发商,才能经受住我们在施工质量和物业服务等方面的严格考核。”
(置地广场实景图)
入驻合肥置地广场的华普天健会计事务所,其负责人谈起对写字楼的看法时说:“随着合肥的飞速发展,拥有建筑品质和全面服务体系的商务办公楼备受青睐。对于企业而言,选择置地,是雄厚实力的展现;对于公司领导而言,选择置地,是身份与地位的象征。”
置地·双清湾中心
刷新阜阳商务新高度
在阜阳,置地·双清湾中心这座矗立于城心核心发展圆点的甲级写字楼,凝聚了安徽置地22年呕心沥血的专业写字楼制造经验。以超115米的傲人之势和前所未见的卓越品质,成为阜阳充满魅力的商务名片和地标建筑,承接起阜阳商务经济发展大幕,更背负启幕城心CBD时代的重任。
(置地·双清湾中心规划效果图)
有形的高度是地标之定点,无形的高度是地标之内在。为不负阜阳众望,置地·双清湾中心无论是从设计阶段还是施工阶段,对每个细节都进行了深入研究与对比,力求将每个细节做到完美。如今商务样板层将面向全城开放,接受市场的检验!
大开间、大柱距,宽阔尺度办公
置地·双清湾中心样板层即将开放,在这里,你将看到适合全球行政化划分的尺度格局。大开间、大柱距的室内布局,企业可根据自身规模和需求进行灵动设计,使办公更加舒适。整体规划大中小型多元灵动户型,适合各种层级办公需求。如此设计也可极大地提高空间利用率和舒适性,激发企业员工发挥创造力。
(置地·双清湾中心样板间效果图)
宽阔层高 带来更佳空间体验感
摒弃老旧写字楼低矮层高带来的压抑感,置地•双清湾中心汲取一线城市写字楼的优良设计,以高阔层高,消除空间压迫感。不仅让整个办公室通透明亮,更让自然风随意对流,具备广阔的主场视野,洞察力倍增。视野极度宽广,更能匹配领袖者的野心。
(置地·双清湾中心大堂效果图)
高端配置 舒适办公环境
办公场所是企业形象的展示,因而写字楼的设计理念与硬件品质也是领袖企业的重要考量因素。为给予企业更舒适的办公环境,置地·双清湾中心延续安徽置地写字楼高配置的优良传统,在写字楼内部配置了分户式中央空调,可自主调整舒适温度;新风系统,源源不断为室内引入新鲜、洁净的空气,营造更健康的办公环境。
(置地·双清湾中心样板间效果图)
更多精工匠心设计,等待7月31日置地·双清湾中心实景样板层正式开放,尽显城心甲级写字楼的实力与魄力!全城敬请期待!
目前置地·双清湾
约100-153M²瞰景高层&墅院洋房
约100-1900M²双清湾畔商务写字楼
约40-256M²城心单层临街旺铺
火爆热销中
恭迎全城品鉴!
VIPLINE:0558-3979999
免责声明:
1、本项目推广名为“置地•双清湾”,地名办核准名为“双清湾中心”;开发公司为“阜阳双清湾置地有限公司”;商品房预售证号:201800395;
2、本资料为要约邀请,不作为要约或承诺;
3、本资料显示的所有楼盘价格、折扣信息、优惠活动及其相关资料图表等与房产相关信息均为宣传内容,不作为签订合同及确定房屋价款的依据,实际以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为准;
4、相关宣传内容不排除因政府相关规划、规定及出卖人分期规划、未能控制等原因而发生变化;
5、本宣传资料部分素材源于网络,其著作权归原著所有,如原作者表明其身份要求本公司停止使用素材,请及时与本公司联系,将及时删除;
6、本公司对宣传资料有修改的权利,本资料所发布的内容为2019年7月26日前的信息,敬请留意资料;本文所用精装效果图仅为展示及创意宣传之用,不作为交付标准,仅供参考。室内家私、家电、所有墙纸及部分装修并非交屋标准,亦不作为出卖人的销售承诺,请在购房前详细了解“交付标准”、“户型图”,具体以双方订立的买卖合同文件约定为准;
7、本宣传资料对商业的具体业态、开业时间等仅作介绍,不代表出卖人对此作出要约或承诺,具体以经营者实际经营为准;
8、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双方签订的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及其补充协议、附件等书面文件为准;
9、一切未尽事宜,由本公司负责补充说明。
回复还可以输入100字